“以租代购”陷阱?女子每月还款买奔驰,半年后发现竟是租车!
宁波一位女士遭遇了一件让她十分窝火的事:她以为自己是在贷款买车,每个月按时还“月供”,结果半年后才发现,自己签的根本不是购车合同,而是一份汽车租赁合同。
据该女士反映,她通过宁波某汽车租赁公司看中了一辆奔驰轿车,对方告诉她可以“以租代购”,每月支付一定金额,期满后车辆过户给她。她没多想便签了合同,并支付了首付款,之后每月按时还款。直到最近她核对文件时才发现,合同上写的是“租赁协议”,车辆所有权始终属于租赁公司,她支付的款项是“租金”而非“购车款”。
更让她难以接受的是,如果她想提前终止合同,不仅拿不到车,已付的款项也可能无法全额退还。她觉得自己被误导了,于是向媒体和市场监管部门投诉。
“以租代购”到底是什么?
所谓“以租代购”,是一种融资租赁模式。消费者先租用车辆,按期支付租金,租赁期满后,车辆所有权可以转移给消费者。这种模式门槛较低,适合征信不佳或无法一次性支付全款的人。但问题在于,许多消费者在签合同时并未被明确告知:在租赁期间,车辆所有权不属于自己,自己只是在“租车”。
业内人士指出,部分汽车租赁公司销售人员为了业绩,会模糊“购车”和“租车”的界限,用“月供”“首付”等话术让消费者误以为自己在贷款买车,而合同文本却完全是租赁性质。一旦消费者还不上款或想退车,就会面临高额违约金甚至车财两空的风险。
宁波汽车租赁市场乱象待整治
宁波作为长三角重要的汽车消费城市,汽车租赁市场活跃,但类似纠纷并不少见。消费者在签订合往往没有仔细阅读条款,轻信口头承诺,导致维权困难。法律人士提醒,签订任何购车或租赁合同前,务必确认合同性质:是“买卖合同”“贷款合同”还是“租赁合同”?车辆所有权何时转移?租金或月供的构成?违约后果是什么?口说无凭,一切以书面合同为准。
如何避免踩坑?
- 看清合同标题:是“汽车租赁合同”还是“汽车买卖合同”?标题通常能反映法律关系。
- 明确所有权:合同中是否约定租赁期满后车辆过户?过户条件是什么?
- 计算总成本:往往“以租代购”的总支出远高于全款购车或银行贷款,要算清总账。
- 保留证据:销售人员的承诺最好录音或要求写入合同,避免事后扯皮。
- 咨询专业人士:若有疑问,先找律师或消费者协会咨询,再签字付款。
目前,该女士已向当地消保委投诉,事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。这也给广大消费者提了个醒:买车是大事,别被“低月供”“轻松购”的广告冲昏头脑,看清楚你签的到底是买,还是租。
(应受访者要求,文中人物为化名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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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时间:2026-11-01 06:28:06